俄罗斯通过了销毁假冒伪劣药品的规定

Roszdravnadzor俄罗斯政府采用了一套新的规则,定义了销毁被认定为不合格或假冒药品的程序。

9月3日通过的政府法令规定,这些药品必须由获得收集、运输和处置I-IV级废物许可的组织销毁。这些机构还应能够使用配备专门设备的指定处置设施。

该程序表明,当俄罗斯联邦卫生和社会发展监督局(Roszdravnadzor)发现假冒或不合格药品时,产品所有者必须在30天内将其从流通中移除并销毁,费用自理。如果业主不同意,有一个特定的上诉程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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